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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

来源:抵帆知识网

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是:

1、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租期最长是多长时间

租赁合同租期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房屋租赁合同年限是如何规定

房子租赁合同年限不能超出二十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续签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转租房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转租房屋的注意事项如下: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财产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给租赁财产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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