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个人新建、购置的新建房屋不适用此项条款;免税单位用于生产、营业、出租、出包以及出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产,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缴纳或者免纳房产税。
法律分析
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个人新建、购置的新建房屋不适用此项条款。免税单位用于生产、营业、出租、出包以及出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产,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缴纳或者免纳房产税。
拓展延伸
房产税免税的适用条件及申请流程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税免税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房产用途:仅针对特定用途的房产,如自住住宅、农村居民住宅等;2.房产面积:通常有一定的面积,超过的部分可能不享受免税待遇;3.房产所有权:通常要求房产所有人为合法拥有者,无纠纷或法律纠纷;4.申请程序: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房产证明、身份证明等。申请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批程序等。具体的适用条件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税免税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房产用途、面积、所有权及申请程序等方面。具体的适用条件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情况的土地可以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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