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中的“已申报税额”并非最终应纳税额,而是当月预扣缴的税额。纳税人需在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确定年度应纳税额。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引入了许多新词汇,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师以获得准确信息。纳税人常常误解“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等词汇的含义,因此个人所得税APP将“已申报税额”作为代替,但仍有不明白的情况出现。
法律分析
申报的企业或者个人。
【拓展资料】
已申报税额是企业或者个人在当期之前已经向税务机关申报过的税额,需要注意已申报税额和已经缴纳税额之间的差异,已申报只是代表已经申报,不代表已经缴纳。已经缴纳的税额肯定是已申报,但是已申报不代表已经缴纳,可能处于已申报但是未缴纳状态。
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显示的“已申报税额”其实指的是已预扣预缴税额。
例如:某纳税人,2020年1月份取得工资收入10000元,其中,五险一金个人承担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2000元。
用“个税精灵”计算器计算个人所得税显示结果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2000元
累计应纳税额:60元
累计已缴税额:0元
当月个税(应补税额):60元
税后工资:8940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面查到的“已申报税额”,对应的便是“当月个税(应补税额)”。
由于个人所得税有很多专业词汇,不是很好理解,因此,51个税建议大家,就记住这个金额是当月预扣缴的税额,并非最终应纳税额,具体的年度应纳税额,需要在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才能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比较大,出现很多新词汇,如有问题,请咨询专业税务师。
一开始,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出现的词汇是“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等,把纳税人直接看懵。
不少纳税人误以为正数,即需要补税;负数,即需要退税!
其实,不然!没有税务知识,是很难懂!后来,又改成了“已申报税额”,没想到大家还是看不明白。
结语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时,显示的已申报税额实际上指的是已预扣预缴税额。这个金额并不代表最终应纳税额,而是当月预扣缴的税额。具体的年度应纳税额需要在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才能确定。如果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术语和计算方式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师。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许多新词汇,理解起来可能有难度。因此,建议大家了解这些术语的具体含义,以便正确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一百零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所称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是指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各种来源的收入。
税务机关在追缴该纳税人应纳税款时,应当将追缴理由、追缴数额、缴纳期限和缴纳方式等告知该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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