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肥巢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巢湖市向阳路239号(向阳路与党校路交叉口)。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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