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那么需要说明的是,批捕之后还需要经过人民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有可能案件是存在不起诉的情形,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对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受理后至判决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说,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能够超过3个月。
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起诉),但是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一、批捕的时效是多久?
人民对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人民对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查处理,即对已被刑事拘留的,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机关如果具体执行逮捕?
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然后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执行逮捕的人员应当予以说明。被逮捕人如果拒捕,执行人员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武器。机关执行逮捕,如果因被逮捕人死亡、逃跑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逮捕或逮捕未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或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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