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复员费的计算标准:
1.凡自愿复员的干部,按军龄长短计发:
2.军龄不满l0周年,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3.军龄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4.军龄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5.军龄20周年以上,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6.对判过刑批准复员的,按上述标准每满1年各减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7.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1/2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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