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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亡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抵帆知识网

法律分析:工亡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

6、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一、工亡认定流程如下:

1、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死亡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核实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工亡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总之,工亡认定需要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工亡认定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死亡认定申请,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最后核实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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