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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件?

来源:抵帆知识网

本文介绍了合同成立的三个条件,即当事人具备处理合同事务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合同内容与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处理合同事务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拓展延伸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合同之一,其基本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1.当事人: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买方和卖方,买方是指购买商品房的人,卖方是指出售商品房的人。

2.商品房:本合同所涉及的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建筑规范和设计标准,并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的约定。

3.房价:本合同中约定的房价为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合同中约定。

4.付款方式: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等,买方应当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房价款支付给卖方。

5.交付日期:本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期为商品房交付给买方的日期,由卖方在合同中约定。

6.质量保证:本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建筑规范和设计标准,并由卖方在商品房交付给买方前予以交付。

7.争议解决:本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或诉讼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合同之一,对于买方和卖方来说,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中的各项内容,并在签署合同前予以充分了解和确认,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结语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处理合同事务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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