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柳州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司法厅窗口(11、12号窗口)
二、柳州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办理条件
1.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第十二条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2.根据《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评审办法》(司发通【2016】101号)第四条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每项鉴定业务至少有2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鉴定人。
三、柳州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办理材料
1.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半身彩色照片
3.已注销鉴定人资格的文件
四、柳州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办理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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