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办理未婚公证需要预约、申请、受理、审查、查询笔录、核查、补充证明材料、公证证词、审批、翻译、公证处制作、发证和归档等步骤。办理条件包括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和管辖、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的管辖。办理费用因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一、关于在福州办理未婚公证的步骤:
1. 预约:首先,您需要提前预约办理时间。
2. 申请:在预约时间内,您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受理: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会尽快受理您的申请。
4. 公证告知:在受理后,您将收到一份公证告知,其中会载明办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5. 审查:接下来,相关部门会对您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以确保符合办理条件。
6. 查询笔录:在审查通过后,您需要预约时间制作查询笔录。
7. 核查:之后,相关部门将进行核查,以确认您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
8. 补充证明材料:如有遗漏或不足,您需要及时补充完整。
9. 公证证词:根据核查结果,您需要准备相应的公证证词。
10. 审批:审查完成后,相关部门将审批通过您的申请。
11. 翻译:接下来,您需要等待公证处为您翻译相关文件。
12. 公证处制作:公证处根据审批结果制作公证。
13. 发证:公证完成后,您将获得相应的公证证明。
14. 归档:最后,相关部门会将公证档案进行归档,以备查询。
二、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的管辖。
三、办理费用
文书使用地为美国、俄罗斯、奥地利、韩国的250元(一式二份,下同),其他国家附英文的140元;日本国,台、港、澳地区80元;副本10元/份。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未婚公证办法》规定,办理福州未婚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 身份证件: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 户口簿:申请人的户口簿,如家庭户口簿、集体户口簿等。
3. 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者本人与对方办理结婚登记满一年的证明。
4. 无配偶声明:申请人需要签署《无配偶声明》。
5. 照片: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照片。
以上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若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要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公证。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公证申请表》,并由公证员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结语
在福州办理未婚公证需要预约、申请、受理、审查、查询笔录、核查、补充证明材料、公证证词、审批、翻译、公证处制作、发证和归档等步骤。办理条件包括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和本公证处的管辖。办理费用因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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