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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在外市打工可以吗

来源:抵帆知识网

缓刑期间,犯罪分子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考察机关的规定。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每周前往司法局报一次面谈或电话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并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期间,犯罪分子可以外出打工,但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缓刑期间,微信记录不会被查看。

法律分析

在缓刑期间,您在外市打工是可以的,但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应遵守以下规定: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缓刑期间多久去一次司法局

判缓刑通常是一个月去一次司法局,每周至少当面或电话汇报一次。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缓刑期间微信记录会被看到吗

不会。不可以私自查看微信聊天记录的,查微信,如果涉及到案情,必须要立案之后,才可以查微信的聊天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缓刑期间犯前罪,仍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在缓刑期间,罪犯的隐私权仍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缓刑期间,被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

而在隐私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隔离措施,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并在显眼处出示。

因此,在缓刑期间,罪犯私自查看微信聊天记录可能涉及隐私权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缓刑期间,罪犯仍需遵守法律,如遵守交通规则、保护环境等。若罪犯违反缓刑考验的规定,则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对于隐私权问题,罪犯应当尊重他人的隐私,避免擅自查看他人聊天记录。

结语

缓刑期间,犯罪分子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时,需要经考察机关批准并告知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期间,微信记录不会被查看。但可以查微信,如果涉及到案情,必须要立案之后,才可以查微信的聊天记录。同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法律依据

监狱法(2012-10-26) 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07-20)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07-20) 第三百五十一条 已被决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拘留证或者逮捕证。各地机关发现网上逃犯的,应当立即组织抓捕。

协作地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办案地机关。办案地机关应当立即携带法律文书及时提解,提解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办案地机关不能及时到达协作地的,应当委托协作地机关在拘留、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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