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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行贿罪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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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是行贿罪的问题,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构成行贿罪。可以看出,客观方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若不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则不构成犯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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