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打欠条盖章不行。未经法人签字无效,因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作出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加盖公章不是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根据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3、合法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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