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质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的,转质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二十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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