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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后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

来源:抵帆知识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受伤是因为他人的过错或疏忽等原因而导致的,应当由造成受伤的人或单位承担医疗费用。但是,如果受伤者本身也存在过错情况,那么在计算医疗费用时应当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自然人的身体、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享有赔偿、医疗等权利。

2.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因租赁、承包、委托等关系,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被租赁人、承包人、受托人等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应当负事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的,负责承担事故损失。

综上所述,受伤后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当由造成受伤的人或单位承担,但在确定赔偿数额时需要考虑受伤者本身的过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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