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追偿时效是受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未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自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提起民事诉讼;刑事判决未生效的,应当自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刑事诉讼程序终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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