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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签字结案吗

来源:抵帆知识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一方不签字可以结案,对方拒绝签字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但是对方没有签字,表示对事故认定可能有异议,对方可能会向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也就是说有可能改变这个责任认定,同时也表示对方不愿意调解。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哪些情况不能调解

交通事故发生后,不能调解的情况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不适用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怎么处理

2022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一般情况下只是不适用调解,对责任的认定没有影响,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三、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1、处理事故的人员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现场处置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交通事故认定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4、赔偿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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