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抵帆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

来源:抵帆知识网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

2、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4、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上级人民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以外的下级人民审理;由原审人民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上级人民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以外的下级人民审理;由原审人民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审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