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拆迁过程中,一般来说是先进行房屋评估,然后由拆迁办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补偿方案,并与业主进行谈判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条件。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办的主要职责是提供补偿方案和与业主协商,而不是提前设置条件。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存在不同地区或个别情况下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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