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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条件和社会保险基数

来源:抵帆知识网

法律分析:

2021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为5975元/月。

持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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