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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女方第二胎怎么样办准生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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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修订的条例:(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前款第五项具体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因子女死亡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你看看符合哪一条,是不是可以办理。如果可以办理,可以问清楚计划生育管理地是哪边就是哪边办(男方女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或者是街道计生办)。1、带上女方的离婚协议、离婚证或者判决书;2、第一次婚姻计生管理地的婚育证明;3、还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你自己是不是再婚的,如果再婚也要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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