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需要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提交变更会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由税务登记机关审核后,返还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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