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人民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申请可以口头,也可书面。受理申请后,就会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至于证人是否出庭,不会强制,关键看举证方与证人能否谈妥。
申请可以开庭前提出,也可开庭当中提出。如果当庭要求证人出庭,一般需要证人已经到场。如果开庭当中突然想到有证人,但没有提前去的联系的,可以提出有新的证据,要求法官延期审理。开庭之前,法官都会规定举证期限。在此期间,应当把所有证据清单提供法庭,包括证人名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