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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房东再签订补充协议,之前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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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房东再签订补充协议,之前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房东换了,与之前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依据即为“买卖不破租赁”的一般民法原则。为您详细介绍如下: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还有效,但这是建立在租赁合同到期了以后还继续租赁着的,并且房东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如果房东和租客其中有任何一方都不想再重新继续这种租赁合作关系了的话,那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就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了,双方都没有想当然的续约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以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为您做出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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