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婚丧嫁娶标准是指领导干部不允许搞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否则将会给予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甚至开除党籍。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影响风气,损害形象。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影响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成绩;
(三)瞒报、缓报事故、案件或者其他重要情况;
(四)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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