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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丢了怎么补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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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于丧失已启具的增值税普遍发票,买购方可凭出卖方主管邦税构造启具的《丧失增值税普遍发票已报税表明单》(附件5)和记账联复印件到买购方主管邦税构造考证符合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考证截止报告书》动作记账凭据。1、爆发丧失、被匪发票的,凭公安构造报案表明到发票处置窗口聆取注销备案表,到报社处置丢失证明;2、报纸注销后带领应提接材料递接发票处置窗口,对于没有按规则保存发票而爆发丧失、被匪的征税人,发票处置部分将依照《中华群众同和邦发票处置方法》的相关规则举行处置;3、发票处置窗口处置发票缴销等事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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