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抵帆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如何认定强奸罪的犯罪手段?

如何认定强奸罪的犯罪手段?

来源:抵帆知识网

本文主要探讨了认定强奸罪的犯罪手段,包括暴力手段、胁迫手段和其他手段。其中,“暴力手段”指的是使用工具、明显的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迫使女性进行性行为;“胁迫手段”是指使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向女性强制实施性行为;“其他手段”是指利用女性身体虚弱、精神状态不稳定等情况下迫使女性进行性行为。文章强调,只要是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都构成强奸罪,对受害女性造成的伤害和痛苦是无法想象的。

法律分析

认定强奸罪的犯罪手段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暴力手段:使用工具、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使用暴力来迫使女性进行性行为。

2. 胁迫手段:使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向女性强制实施性行为。

3. 其他手段:除了上述两种手段之外,还可以使用其他手段,如利用女性身体虚弱、精神状态不稳定等情况下迫使女性进行性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强奸罪无论使用何种手段,都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受害女性造成的伤害和痛苦是无法想象的。

1、“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2、“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的手段。

3、“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二、如何认定强奸罪的手段?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的行为。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性行为的权利。因此,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所在,也是司法实践中难于认定是否强奸的关键。

违背妇女意志,是指没有得到妇女的同意而强行与之发生性的行为。因此判决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关键要看妇女对发生性行为是否同意,至于妇女表示同意是在发生性之前还是性过程中,均不影响同意的成立。

妇女是否同意不能以有无反抗为标准。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有所区别,有的因害怕或精神受到强制造成不能抗拒或不敢抗拒或不知抗拒、无法抗拒。因此,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是否同意、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惟一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综合认定。

关于“半推半就”的性行为如何认定其是否强奸性质的问题,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中指出:“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妇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因此,如果综合查明和判断“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则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强奸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则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综上所述,可基于以下因素认定被告人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是否属于违背受害人意志:双方是否相识;被告人是否采取暴力手段迫使受害人就范,即使是轻微暴力;受害人是否有性防卫意识,若受害人基于羞辱不敢声张和反抗,仍属于违背受害人意志;遭受强暴过程中,受害人是否有求助行为。综合各方面的情形,可在办理相关案件中认定是否属于“半推半就”的情形。

强奸违背了人们的性自主的权利,所以应当严格的处罚,具体行为人要有压制对方反抗,或者对方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实施性行为,对于该罪的成立,要求具有强奸故意,实施暴力行为。

拓展延伸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妇女的行为。其中,暴力与胁迫是强奸罪的认定要素。

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或心理进行强制侵害的手段,包括殴打、捆绑、勒令、控制等。胁迫是指以言语、行为或其他手段,迫使被害妇女就范,包括威胁、恐吓、利诱等。

在强奸案件中,如果受害者提供了明确的证据,证明被告人使用了暴力或胁迫手段,那么被告人将面临更严重的刑罚。同时,如果被告人所实施的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定义,但仍然使用了暴力或胁迫手段,那么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绑架罪等罪名。

总之,暴力与胁迫是强奸罪的认定要素,但并不是唯一的要素。在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时,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受害者的年龄、身体状况、社会地位等因素,以及被告人的动机和行为方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