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期间的债务分割取决于是否为共同债务。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约定具有约束力。配偶死亡后,生存一方负连带责任,可在约定财产范围内追偿。实行约定财产制时,追偿权受限于约定财产价值。实行法定财产制时,共同财产和遗产可用于清偿。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协议处理,无协议由法院判决。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不足由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
法律分析
夫妻关系延续期间的债务如何分割,要看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而定,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债务由一方承担。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配偶死亡后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死亡后,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生存的一方或离婚后的其中一方人负连带责任,而不论财产是否已经分割完毕。其中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以在另一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另一方追偿。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到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和制约。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用死亡一方的其他遗产清偿,如一方的婚前财产等个人财产。
(3)无论是实行约定财产制还是法定财产制,生存一方求偿权的行使以死亡一方的全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外,生存一方的求偿权将不能实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夫妻关系期间的债务分割取决于是否共同债务,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债务由一方承担。夫妻可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具有约束力。对于夫妻关系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配偶死亡后,生存方或离婚方负连带责任,可在责任范围内向对方追偿。具体追偿范围受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限制。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则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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