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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计算过程

来源:抵帆知识网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赔偿金额计算公式为:人均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已支付的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和误工工资不再重复支付。但若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除此之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仍可享受。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怎么算

1、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是,选择上诉的所在地的人均收入标准乘伤残系数乘赔偿的年限。如果是六十岁以下的人员,那么赔偿金是选择上诉的所在地的人均收入标准乘伤残系数乘二十年。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六;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人均收入标准、伤残系数和赔偿年限来确定。对于60岁以下的受害人,赔偿金额为人均收入标准乘以伤残系数乘以20年。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死亡的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交通事故赔偿已支付的费用不再重复支付,但如有差额,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足。除此之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仍可按规定享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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