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首付款后,买方主张解除合同,因房贷变化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根据法律规定,若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返还购房款。然而,针对二套房买卖及限购频繁的情况,法律倾向认为买方应预见风险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推定。
法律分析
一、支付首付款解除合同要担责吗
买方支付首付款后,房贷变化导致不符合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条件为由主张解除合同,买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其中首先明确的是,房贷变化在法律上是并不属于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是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二、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即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这一规定通常会认为,立法背景主要针对的是一套房屋的买卖,如果遇到调整变化,不具备买房资格导致银行无法继续放贷,法律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断,但是在二套房买卖中或者说在在当下各地限购频繁发布的情况下,法律的层面会推定认为,当事人应该预料到若无法房贷或者首付比例提高而无法履约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支付首付款后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
支付首付款后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涉及到合同解除后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在支付首付款后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能包括返还对方已支付的首付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然而,具体的责任承担情况会因合同的具体条款、当事人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解除合同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自己的法律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建议当事人通过和解或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结语
在购房过程中,买方支付首付款后遇到房贷变化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情况,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购房款项。然而,在二套房买卖或限购频繁的情况下,法律可能会推定买方应该预见到风险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法律责任承担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当事人行为和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当事人在解除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通过和解或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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