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正式的编制公务员,档案是肯定要转接过去,户口到不一定需要转。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关于清理督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进城落户的通知》 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其户籍登记必须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户口迁往合法固定住所;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户口迁移到目前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集体户),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