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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