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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

来源:抵帆知识网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改制且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违规情形,都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上情况。

法律分析

一、没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的,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同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包括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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