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活动破坏国家法律、行规实施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破坏国家法律、行规实施的活动而有意为之。
一、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1、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怎么样才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要素:
1、主体要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迷信组织施了破坏国家法律、行规的行为,导致人死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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