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到广电总局投诉。向播出电视购物节目的电视台所在地反映,电视台应该付一定的责任。
二、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向发货地所在城市的工商、消费者保护部门反映,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三、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费者权益受到的损害后的维权途径:
1、自动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2、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
3、12315维权。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途径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寻找法律维权的方法。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再使用12315维权之前,最好能保留商家不正当交易的有效凭证。
4、媒体曝光维权。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的压力和高层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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