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结婚前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为共同所有,那么可以按照该约定进行分配。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只能分割共同还贷及房产增值部分。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