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起诉公司48小时内裁定冻结对方账户。原告向申请了财产保全,有权利对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银行账户。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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