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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竞合吗?

来源:抵帆知识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等8种罪名是存在法定竞合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侵犯的客体不同、犯罪对象不同以及构成犯罪的标准也是不同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仅限于药品;

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包括所有产品。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必须“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才能构成。

一、生产劣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劣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犯罪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等。

1、侵犯的客体不同。

生产、销售劣药罪侵犯了公民的健康权和国家药政管理制度;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侵犯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犯罪对象不同。

生产、销售劣药罪仅限于药品;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包括所有产品。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必须具备“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求“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

依《刑法》规定,行为人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未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应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假药和劣药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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