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的家庭成员是低保户。
那么,关于低保户有什么规定?
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列入财政预算。由经济学家吴敬琏引发的“全民低保”大讨论,把中国正在着力构建的覆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再次推向了前台。所谓“全民低保”,较为完整的表述应是: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表面看,“全民低保”事关13亿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所涉资金庞大,管理难度很高,大有超越国情国力之嫌。然深究进去,不难发现,就当前而言,实现“全民低保”,重点是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难点是建立稳定的资金筹措渠道,着力点是加大的支持力度。
以上就是关于低保的家庭成员是不是低保户的相关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此外,家庭生活确有困难、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长期卧床不起的重病人员,可以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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