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抵帆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上市公司被收购股票还有吗

上市公司被收购股票还有吗

来源:抵帆知识网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禁止利用收购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禁止收购人具备较大债务未清偿、有重大违法行为、有严重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被收购股票还有。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规规定以及中国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上市公司被收购后股票将如何变动?

当一家上市公司被收购后,股票通常会发生一些变动。首先,被收购的公司的股票可能会停止在交易所上市,因为收购完成后,原有的股票可能会被撤销或合并。此外,收购交易可能会导致股票价格发生波动,投资者的交易策略可能需要相应调整。如果收购交易是以现金方式进行,股东可能会收到收购价款,而不再持有股票。然而,如果收购是以股票交换的方式进行,股东可能会成为收购方公司的股东,持有新的股票。最终,股票变动的具体情况取决于收购交易的条款和条件,股东应该密切关注公告和通知,以了解股票持有的变化。

结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不得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收购人在一定情况下是不被允许收购上市公司的,比如负有较大债务且未清偿,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行为,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或者存在其他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收购的情形。当一家上市公司被收购后,股票可能会停止交易或发生价格波动,股东应密切关注公告和通知了解股票持有的变化。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规规定以及中国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