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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抵押物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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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

一、主合同未签订附件是否有效

主合同未签订的,合同附件没有效,具体如下:

1、合同附件可视为主合同的从属性。主合同未签订生效的,从合同无效;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纹成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合同成立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且该合同具有从属性,其效力根据主合同的变化而变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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