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进行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到期后,房屋的出租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延续手续。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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