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看守所里关了七个月了,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判刑呢??因为你朋友在量刑的过程中遇到了特殊情况,所以被延长了关押时间。《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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