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实际施工人以违法分包人、转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不得依职权追加发包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追加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发包人在其欠付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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