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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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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准备的资料有: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离婚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对离婚达成合意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日的规定期限届满之后,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离婚的流程;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5.领取《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
夫妻两人准备好材料,就可以前去离婚机关离婚了(两人必须同时到场哦)。所谓的离婚机关,跟结婚机关是同一处,就是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婚姻登记处。然后两人分别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在这里提醒各位不论是填写结婚或者离婚的申请书,一定要本人签名或按手印,不能代签,否则未来因此产生纠纷就糟糕了。接着两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两人所提交的证件、照片、协议书及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离婚登记机关就会予以登记。随后,就会发给离婚证。
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提出离婚诉讼。”如果你与配偶双方自愿离婚,可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是一方提出离婚,可直接到当地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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