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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人证言范本

来源:抵帆知识网

法律分析:我叫张______,男,56岁,现在济南市经______路巷海货店工作,住槐荫区______街____号。

我于____年经人介绍到同海货店当学徒,当时因年龄小(14岁),给李____江家看小孩,当保姆。

李___江、李___淮系同胞兄弟,赵___俊系李___江的妻弟。当时李___江在巷景顺祥海货店干业务员;李___淮、赵___俊二人合伙在大观园经营同海货店资本耗尽,面临倒闭。李___江即辞去巷景顺祥海货店的工作,回园同海货店主持工作。并用自己挣的钱,经大观楼掌柜周___华介绍,购买了大园西门外路东的一处房产。签订买卖房契约是在大观园77号李___江的家里。参加立约的人,我记得有李___江、周___华、张___廷,当时我也在场。

购买了这处房子以后,李___江重新整理门面,改为玉记同海味店。在玉记同泰兴开业之后,我即被介绍到巷海货店当学徒。

据我所知,该房产是李___江一人出资购买,房产权是李___江一人的。赵___俊、李___谁都没有出资。如果需要,我可以出庭作证。

证人:张__________(章)

__(张____所在单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此材料供参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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