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违章是过去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废除)的叫法,过去国家的交通法规不叫法,叫条例、规章等,是由或制定的,违反了叫违章。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由全国制定颁布、2004年5月1日实行的法律,违反了就是违法行为。各条款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条款。现在没有违章一说了,所有的都是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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