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参保人员从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十一条 企业与职工一方可以根据本企业情况,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经协商一致,变更企业年金方案。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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