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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中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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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如果审理查明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判决离婚: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如果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则不能判决离婚。

一、老婆不同意离婚可不可以离婚

老婆不同意离婚可以离婚。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决离婚。下列情形可认定为感情破裂:

1、重婚或与别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如果认为夫妻关系尚未破裂,不允许离婚,可以在双方分居一年后再次向起诉离婚。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我国民法典对于判决离婚,实行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均可以获准离婚。即使是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获准离婚。但是,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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