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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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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出个执行函。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步骤如下: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如下: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判决的,需出具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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